商业步行街在商业综合体中的安全性占据重要地位,步行街人口流动性较大,如是发生突发事故是疏散人群的主要通道,同时也是救援人员实施救援的主要场所,因此保障步行街的安全系数很重要。
商业步行街在商业综合体中的安全性占据重要地位,步行街人口流动性较大,如是发生突发事故是疏散人群的主要通道,同时也是救援人员实施救援的主要场所,因此保障步行街的安全性很重要。在新颁发的建筑防火标准中,就商业街防火分区进行了详细规定叙述:
1、总体上,步行街两侧的建筑规划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2、步行街两边建筑的距离不小于9m,应符合防火建筑规范说明的近距离不小于相应建筑高度的防火间距。步行街的端部在各层均不宜封闭,确需封闭时,应在外墙上设置可开启的门窗,且可开启门窗的面积不应小于该部位外墙面积的一半。步行街的长度不宜大于300m。
3、步行街两侧的商铺每间建筑面积不宜大于300㎡,商铺之间应设置防火隔墙且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
4、步行街两侧的建筑有多个楼层时,面向步行街的每层商铺都需要设置防火竖向蔓延的设施。设置回廊或挑檐时,其出挑宽度不应小于1、2m;步行街两侧的商铺在上部各层需设置回廊和连接天桥时,应保证步行街上部各层楼板的开口面积不应小于步行街地面面积的37%,且开口宜均匀布置。
5、步行街两边的修建的疏散楼梯应该考外墙并可直接通达室外,如果建筑确有难度,可以在首层直接连通步行街;首层商铺的疏散门可以直接通往步行街;两边建筑从第二层及以上的商铺疏散门到该层的疏散楼梯口或安全出口直线距离不应该大于37.5米。
6、步行街内的任一点通往安全地点的步行距离不大于60m。步行街内不允许布置易燃烧的材料。
7、设置顶棚的步行街,应该采用不可燃烧或难燃烧的材料,且整体承重结构的耐火极限不小于1小时。顶棚下檐距离地面的高度不低于6m,且宜设置常开式的自然排烟设施,自然排烟口的有效面积不小于步行街地面面积的25%。
8、步行街两边的建筑商铺应该每隔30m设置DN65消火栓,且应该配备消防软管卷盘或消防水龙,商铺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报警系统,疏散照明、疏散指示等。
各种安全隐患需要防患于未然,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做好防火分区规划,防火隔断、防火窗设置,做到发生紧急情况时,不慌乱,有序采取措施。